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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至大余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整车式称重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赣州至大余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整车式称重系统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立项准予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根据江西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的总体部署,按照江西省地方标准《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整车式称重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快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整车式称重系统改造,确保完成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改造工作,对康大高速公路计重设备进行改造。
2.2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江西省赣州至大余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整车式称重系统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全线共分1个合同段(CZ-1合同段);
2.3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康大高速公路梅关省界收费站3套超宽、5套标准车道整车式称重设备的生产供货和施工安装,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联合设计(含设计)、供货、运输、设备基础(含收费岛土建、基坑挖方、基坑回填、岛头改造、排水设施等)、设备安装、测试、检测、试运行、培训、交付使用、档案资料整理、维护、保养和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为业主提供计重收费所需的机电系统计重收费动态称重成套设备、辅材及附属工程。详细见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4投资规模约451万元,计划总工期3个月。
2.5本次招标设备要求提供2年缺陷责任期及5年质量维保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有相应经营范围;如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正式有效授权书);
(2)制造商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整车式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符合省内整车式公路衡器检定规程要求,且该许可证和型式批准证书必须包含拟投标产品;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每年营业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至少要有一年是盈利的。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至少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设备的销售并投入使用的设备20套及以上(业绩有效时间交工证书时间为准);
(5)制造商为经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对江西省计重收费整车式称重系统测试合格的单位。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本公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报名时须提供一份上述证件的彩色扫描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LD体育(中国)国际平台十一楼招标一部(南昌市省府西二路4号11楼11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LD体育(中国)国际平台10楼第1会议室(南昌市省府西二路4号)。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和LD体育(中国)国际平台网(www.mitchdowd.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州康大高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梅山村三板桥
联 系 人:赖工
电 话:18607971376
招标代理名称:LD体育(中国)国际平台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西二路4号
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91-86255840
传 真:0791-86209833
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5日
附件:
投标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至大余高速整车式称重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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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投标人填写) |
手机 |
(投标人填写) |
被授权人签字 |
(投标人填写) |
手机 |
(投标人填写) |
电话 |
(投标人填写) |
传真 |
(投标人填写)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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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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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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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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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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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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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是否已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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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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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签字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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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申请人须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整车式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符合省内整车式公路衡器检定规程要求,且该许可证和型式批准证书必须包含拟投标产品;
3、制造商为经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对江西省计重收费整车式称重系统测试合格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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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每年营业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
2、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至少要有一年是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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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企业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至少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设备的销售并投入使用的设备20套及以上;
申请人应提供能证明投标人施工经历,且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工证书),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业绩有效时间以交工证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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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申请人没有正受到国家部委或江西省或赣州市或大余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申请人在201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7天内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或严重违约行为; 5、申请人在201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7天内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 6、申请人在201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7天内未发生过拖欠税收的不良记录;
若经查实有上述行为者将被列入不良记录且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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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机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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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程师 |
1 |
具有机电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历,从事类似工程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其中担任类似工程项目总工。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