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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环东湖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监理
发布日期:2017-09-20
招 标 公 告
赣建鄱监招【2017】6号
工程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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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鄱阳县智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鄱阳县中心城区 |
建设规模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湖交通工程、环湖景观提质改造工程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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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阶段竣工验收、工程投资的控制、工程进度的控制、工程质量的控制、工程安全的控制、工程资料备案、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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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监理费约为7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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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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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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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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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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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 供的业绩及材料 |
投标人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至少完成过一项造价在4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至少两项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监理合同、施工图、中标通知书、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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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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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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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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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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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监理人员 |
拟派其他监理人员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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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外埠来赣企业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可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查验或提供登记通过的网页截图)2、投标人凭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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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德保 |
联系人电话 |
17379320083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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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7/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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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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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鄱阳县智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 |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 司 |
地 址: |
江西省鄱阳县城东东湖大道151号 |
地 址: |
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 |
联 系 人: |
黄先生 |
联 系 人: |
李德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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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770381021 |
电 话: |
0793-8170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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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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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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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法定代表人:(章) 招标人:(单位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