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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医院红谷分院一期建设项目医疗综合楼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用项目辐射环境影响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28
江西省人民医院红谷分院建设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社会字[2013]8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实行代建制,代建人为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代建人(招标人)受项目建设单位江西省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代建管理。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用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人民医院红谷分院一期建设项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用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医疗综合楼由两栋塔楼、裙楼和地下一层组成,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
2、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片区。
3、资金来源:自筹。
三、内容:编制环境报告表(含送审稿及报批稿)、报送审批主管部门审查,获得批复文件;
委托范围:由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及现行规范要求对江西省人民医院(红谷分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用项目进行环境评价工作,编制符合规范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负责提交主管部门审查等工作。包括报告编制费、现状监测费、专家评审费等所有环评所需费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国家认可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2、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请提供此类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文件);
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有足够的自有资金;
4、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近三年为2015~2017年度)。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及项目的业绩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公司人员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公司近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5)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装订成册,开标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现场查看。
六、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10日,每日10: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红谷分院工地现场会议室(南昌市丰和北大道与濠江路交界处)。
联 系人:吴先生
电 话:15679199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