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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赣江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新增景观绿化工程
发布日期:2023-11-08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3年11月7日发布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0.3/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根根施工进度情况,进行中期计量,原则上每期中期计量金额不少于100万,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支付比例为80%,项目完工经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报财政评审办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款的 85%,项目竣工验收、经决算审计后付至工程决算价款的 97%; 剩余工程款的 3%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变更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月的25日前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次月5日前发包人按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核定的合同内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项目完工经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报财政评审办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款的 85%,项目竣工验收、经决算审计后付至工程决算价款的 97%; 剩余工程款的 3%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说明事项“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780095.87元,要约价为6237688.2元”。
变更后:“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780095.87元(其中:暂估价869924.72元),要约价为6237688.2元”。
三、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说明事项“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门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 【2023】22 号)规定,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为85分及以上的可自愿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申请免缴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江西省住建云查询的信用分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查询截图或者所提供的查询截图失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开标现场所有已签到的投标人,将视同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参与编号摇球。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现场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如发现投标人伪造材料、虚假承诺、恶意不缴纳保证金或以无效方式缴纳保证金等弄虚作假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变更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单位都需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附件)作废。
四、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说明事项/第11点第(7)条:(7)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或电子保函或投标企业满足在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为85分及以上的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在江西省住建云查询的信用分结果截图。
变更后:(7)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或电子保函。
五、新增附件《吉安不见面询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