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东区原合力泰厂区2.34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发布日期:2024-07-12
现对东区原合力泰厂区2.34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节“投标须知”第二条“投标报价”第一款“投标报价”第2项中:“本次招标为货物到项目现场及安装调试(交钥匙工程)的价格,投标报价包括以下费用:设备单价、运杂运、运保费、税金、安装费、调试费,同时还包括验收检测费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及12个月免费维保等所有费用”,现澄清为:“本次招标为货物到项目现场及安装调试(交钥匙工程)的价格,投标报价包括以下费用:设备单价、运杂运、运保费、税金、安装费、调试费,同时还包括验收检测费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及24个月(“第四章货物需求表及招标要求”中商务条件中有特殊约定从其约定)免费维保等所有费用”。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开标一览表”注2中:“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报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到项目现场及安装调试(交钥匙工程)的价格,投标报价包括设备单价、运杂运、运保费、税金、安装费、调试费,同时还包括验收检测费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及12个月免费维保等所有费用;”,现澄清为:“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报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到项目现场及安装调试(交钥匙工程)的价格,投标报价包括设备单价、运杂运、运保费、税金、安装费、调试费,同时还包括验收检测费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及24个月(“第四章货物需求表及招标要求”中商务条件中有特殊约定从其约定)免费维保等所有费用”。
本次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效力,其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人:吉安市金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 年7月12 日